2022年10月27日至2022 年 11月5日上午9时公示结束,2022年11月7日组织评审专家评审,依据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第六十三条第四款“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第三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之规定,本项目流标。据此决定重新组织开展中心南区小操场地面改造工程项目招标相关工作,采购文件详见附件。
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研究中心南区小操场地面改造工程项目采购文件